【十三~十五】

    【十三~十五】(1/2)

    【十三】

    罗森之所以双眼失明也想成为侦探,之所以能成就“无案不破,盲探罗森”之名,皆是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,找到他自出生起就从未谋面的父亲。

    他的母亲名叫唐凤章,出身江南水乡一个书香名门,大家闺秀,曾远渡重洋到巴黎音乐学院留学,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,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才貌双全,自然倾慕她的小伙子也很多。

    但是,母亲心中早已有了意中人,当然就是他那从未谋面、只在照片上见过的父亲。

    父亲名叫罗致平,祖上和唐家是有些渊源的,曾经也是当地的名门大户,只是到了祖父那一代家道中落了,家境虽然比不得唐家富庶,但也勉强算得上温饱之家。

    父亲和母亲本是青梅竹马,且两家原本也有结亲意愿,但父亲却在他尚未出生时便离开了母亲,留给母亲的话只有一句:七尺之躯已许国,再难许卿。

    父亲不知道的是,母亲在他离开时已怀有身孕。

    当时,唐家所有人都反对母亲生下这个孩子,原因有二。

    其一,父亲那样果断绝情地弃母亲而去,这让他们心怀怨恨,唐家也因此与罗家断交。

    其二,虽然母亲没有告诉家里父亲离开时留给她的话,可家里人却大约推测出父亲是干什么去了,觉得父亲此去极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。因此,他们不能让母亲背上未婚生子的污名,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,更不能让唐家因此蒙羞。

    然而,母亲却坚持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,甚至为此不惜和家里决裂,孤身远走他乡,独自将他抚养长大。

    打从记事起,母亲就常对他说,父亲有很重要的使命要去完成,并非是有意要抛弃他们母子,让他千万不要恨父亲。直到多年以后,他才知道,父亲是为投身革命而舍弃了个人幸福。

    在罗森的记忆里,小时候他们母子的日子过得十分清贫,可再苦再难,母亲也从未短过他的吃穿,并且再穷也要坚持送他去私塾念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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