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三堂会审
重生大宋,开局喜提满门抄斩
不吃香菜赵员外
包拯脸色一沉:“这案子是你来审还是我来审?”
王砚撇了撇嘴:“这件案子事实很清楚,包大人你熟读《宋律统》,你知道十恶不赦之罪吧,你告诉我第四条和第八条是什么。”
包拯道:“十恶不赦之罪,第四条叫恶逆,就是家族内部的犯上侵害;八叫不睦,就是谋杀、出卖、控告直系尊亲属。”
“那包大人再告诉我,宋律规定的三纲五常中的三纲是什么?”
“三纲指君为臣纲、父为子纲、夫为妻纲,要求为臣、为子、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、父、夫。”
王砚来了精神:“好,包大人,阿秀算不算犯了十恶不赦中的恶逆和不睦。现在案件已经很清楚了,阿秀谋杀亲夫秋后问斩,我判的有没有问题。”
包拯反驳道:“阿秀当年才十三岁,而且在守孝期间,《宋律统》规定父母丧,子女守孝三年,三年内是不准婚嫁的,而且阿秀是被堂叔绑去的,所以这段婚姻是无效的。除非你认为大宋以孝治天下是错的。”
两人看着一直不说话的刘奇峰,刘奇峰说:“王大人认为必须礼法为先,包大人认为应该以孝道为先,如果按照礼法来判,不管怎么结的婚阿秀和陆三已经拜堂属于夫妻,阿秀不得反抗丈夫,不管陆三怎么死的阿秀都是谋杀亲夫,如果按照孝道来判婚姻无效,阿秀就是正当防卫。不如交给官家裁决吧!官家如果下旨了,就以官家的旨意为准如何?”
包拯摇摇头:“宋律规定,官家的旨意不能凌驾于大宋法律之上,如果开了这个口子,法律尊严何在?”
在他心里,法律大于天。
王砚反驳道:“不判阿秀谋杀亲夫,将会导致三纲失常,礼崩乐坏,国将不国。”
刘奇峰道:“可是宋律也没规定必须以哪一条为先,我们在这里吵来吵去也解决不了问题。《宋律统》中书省和御史台共同制定的,明日早朝让他们讨论应该以哪一条为先可好。”
两人点头,算是暂时达成了一致。
接下来继续审问,包拯问:“阿秀的堂哥,你叫什么名字?你来陈述一下案子经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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