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章 进城
至高十四神
瞿山
橘红色的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,火一般的云朵也褪去了红妆,天穹中开始有星辰出现在当空,而一辆马车正匆忙地超前驶来。
车轮“吱吱呀呀”的叫着,整个车队都显得十分凄惨,车厢上面不只有过火焰烧灼过的痕迹,还有着各种武器在上面留下的缺口,而那些骑着马围绕在车队周围的护卫们也都是精神疲惫,各自带着不同程度的伤。
或许是感受到了这支车队的凄惨,原本已经可以关闭城门的卫士们,都在等待着车队的来临。
此时站在城外充当门卫的士兵们一共有五人,在班长的命令下,已经有一人离队前往城内汇报这里的情况。
作为看守城门的守卫,他们身上穿着的铠甲虽然无法全套的骑士铠相比,但是在普通士卒里面,已经算是十分精良。
他们的装备呈现着暗红的色调,最外侧的罩袍绣着剑与毒蛇的花纹,这是威伦艾斯的象征,也是很久以前那个名叫威伦司王国的象征。阴险的毒蛇环绕在垂着的十字剑上,它的尾巴缠绕着剑尖,蛇信舔着剑柄末为了平衡重量的钢球。
当年的威伦司国王,用这个徽记警告着自己的族人:我们的国家被毒蛇环绕,唯有手中的利剑不容丢弃,哪怕是那条毒蛇已经爬上了你的剑柄。
当年那位国王的名言还在现在的威伦艾斯流传,并成为了威伦艾斯城卫兵的警言:弃剑者,弃命。
在暗红色的罩袍之下,银色的钢板护住了前胸和后背,下身则有着刚到膝盖的环片战裙,在这之下还有覆盖了四肢的链甲衫,就连带着的头盔都附带得有面具。这种装备绝对算的上是精良,何况他们除了腰间的短剑,手上的长矛外,背上还有着一面圆形的盾牌。
这套普通兵士盔甲的豪华程度,足够让其他十二座主城的士兵显目的眼红。不过一般舍得花大价钱给普通兵士装备如此精良兵甲的地方,要么就是富得流油,要么就是险得可怕,而威伦艾斯则是一个两者兼顾的地方。
整个威伦艾斯城最开始建立便是出于军事目的,过去的威伦司王国因为与暗夜森林相邻,国家经常遭受到森林里的野兽或者其他种族的骚扰,导致他们形成了人人尚武的习惯。
就在一百多年前,一个极其强大的威伦司国王,因为祖辈世代都在抵抗着暗夜森林的袭击,从小便立下了总有一天要打进暗夜森林的誓言,结果真让他给实现了。
在国王的号召下,全国大部分的男人都披甲上阵,气势汹汹地涌进了暗夜森林。最开始他们面对毫无组织的兽族和亚族,无往不胜,一连往自己的边线朝前推进一百五十公里,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当时最雄伟的城市,阿斯托伦斯。
这是一座以海洋与战争之神命名的城市,从出生开始就是一座注定要毁灭的城市。曾经有一位巫师受到国王的诏令而来,要为阿斯托伦斯选址,结果那位巫师直接说,“这座城就是为了毁灭而诞生,无论选在哪个地方都逃不过宿命,暗夜森林本来就不是人类该进入的地域。”
听到这样的话,国王当然很愤怒,直接宣布要将巫师烧死。但是那名巫师只是大笑着辱骂国王,等包围的士兵朝他靠近时,突然化作一团火焰爆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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